【社會支出必定來自當期的社會生產-麥肯羅定律】
政府做不到把新舊制度的年金做切割,
只能讓我們這新一代的公務員被誤解承受歷史罵名,
又要掏錢給這些人養老,任誰都非常不爽吧!
凡是增加後面世代人負擔的年金都該改革,
不要再因為世代差異的問題,讓上一輩的人不斷主宰我們未來的人生。
身為青貧世代不是我們的錯,而是政府、制度的問題。
只有誠實面對問題,才能解決問題,少來那些計算選票的考量了。
我個人主張用段宜康版本(改革時程6年),改革時程我最多接受到10年。
所得替代率的分母應再調降到本奉的1.8倍。
10年一世代,留下60%以上的所得替代率、四萬多的退休金,真的很好了,多少年輕人工作10年薪水才能達到四萬元多的水平?
如何調整退休資金的使用,10年也夠了。
勞基法可以這樣強行「快速」過關,年金改革、同婚的民法修訂,卻一卡再卡,民主進步黨、完全執政的蔡英文 Tsai Ing-wen,你們何時才要做些符合世代正義的事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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